|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是对公务员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式。2006年度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简称《公务员法》)实施后对公务员的首次定期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我厅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公务员考核的规定,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厅机关公务员200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考核的主体、对象、方法、内容、结果评价标准、程序、时间和要求。厅机关除省管干部和部分下派挂职干部外的93名公务员参加了考核。
与往年考核相比,2006年度考核坚持了主管领导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在考核的主体、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方式、优秀等次公务员人选建议及考核等次的确定方式等四个方面作了调整。按照要求,我厅公务员认真总结了2006年度的工作,各处室组织了公务员述职,厅分管领导以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了考核等次建议,厅长办公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考核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优秀等次建议人选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有10名公务员的考核结果等次被确定为优秀,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75%。对于2006年度考核结果人事处已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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