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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树事件
发布时间: 2006-09-20  
偷树事件
 
    乡村的清晨,天似乎亮的特别早,公鸡也叫得欢快自豪。
    一天清晨,在公鸡的叫声中迷迷糊糊醒来,就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出什么事了?开门一看,原来是村委会副主任徐新卫,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兰指导,那个偷伐偷砍树木的人抓到了。”
    我马上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村里看护山林的人巡查时发现,在屯桥村和岭下安村的山林交界处的30多棵树被人砍伐了。经过村里一番调查,发现岭下安村将一些树木卖给了村里一承包户,估计就是这人在砍伐时将屯桥村的树木也偷偷砍伐了。屯桥村干部去找这个人,结果那人听到风声躲了起来,好多天都没找到。昨天晚上,听说这人偷偷跑回家了,几个屯桥村民过去,抓了个正着,现在关在村会议室里。
    我马上和徐新卫赶到村会议室,只见那人坐在一个角落里,垂头丧气,闷声不吭,边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看着他。会议室外面,屯桥村干部们正在商量该怎么处置他。大家七嘴八舌,有的说打他一顿,有的说要他赔偿,也有的说捆起来送派出所。不一会儿,岭下安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也来了,忙着给大家敬烟,嘴上说着:“都是自己人,自己人,好商量,好商量”。
    我知道平时这两个村的关系非常融洽,根据以往的经验看,这种农村纠纷一般都是先内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上级政府汇报。于是,我告诉徐新卫他们,不能采取暴力,尽量协商解决。两村干部都进了会议室商量,我到另一间办公室等着。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他们从会议室走出来,岭下安村干部带着那人走了。徐自来和徐新卫过来告诉我,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本来屯桥村要求那人赔偿2万元,邻村干部作了和事佬,结果那人愿意赔偿1万元。在岭下安村干部的担保下,放他们离开了。没想到事情处理地这么顺利,刚才我还在担心事情处理不好,会造成两村之间更大的冲突。
    此事让我明白了“调解”这两个字在乡村的地位。仔细一想,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和城市是大不相同的,城市有了纠纷,更多诉之于法律,而农村的纠纷更多依赖于调解。邻村之间关系可能非常紧密,经常有血缘和婚姻联系,或者一个村落根本是另外一个村落的延伸。因而,出现纠纷后,调解比其它措施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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