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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通知(浙人专[2007]1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材料送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条件、对象、范围及程序
送审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按照中央职改领导小组颁发的任职条件严格掌握,对政治标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历、资历要求等,进行全面衡量。具体范围及程序仍按以往文件规定执行。
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1.送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人事部规定的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
2.四十五周岁以下者必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三、任期考核材料的送审
凡要参加评审的人员,必须要有原专业职务近2年和任期内的考核材料,对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称职的不能推荐。
四、送审材料和要求
1.材料清单2份(1份贴在材料袋上);
2.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用A3纸);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4份(用A3纸);
5.任期考核材料1份;
6.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二寸免冠照片1张;
7.任现职以来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过的著作、论文或工作报告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
8.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2份;
10.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
以上需本人填写的表格、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最好打印。
五、各专业技术职务材料送审、评审时间及程序
(一)材料送审、评审时间:
1.研究员(社会科学类)材料送审截止时间:11月20日,评审时间:12月,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电话:87052369;
2.副研究员(社会科学类)材料送审截止时间:10月20日,评审时间:11月中旬,材料报送省社科院科研处,电话:87053223;
3.高级会计师材料送审截止时间:12月底,评审时间:2008年4月,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管处,电话:87058442;
4.高级统计师材料送审截止时间:9月15日,评审时间:11月, 材料报送省统计局人事处,电话:87052786;
5.高级审计师材料送审截止时间:2008年5月15日,评审时间:2008年6月25日,材料报送省审计厅人教处,电话:87051641;
7.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国际商务师)材料送审截止时间:9月1日,评审时间:11月, 材料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87052534。
(二)材料送审程序
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材料先送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并委托相关中级专业职务评委会评审、推荐,中评委通过后,方可报送相关高评委。
有关评审事宜请与厅人事处605室周宏联系,电话:87706187;6月4日后联系地址为延安路新办公大楼1503室,电话:87051148。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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