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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软件企业将享“出口退税”便利
发布时间: 2008-09-24 来源:浙江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为加快推动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扩大软件出口,近日,市外经贸局会同宁波海关、市国税局出台了有关办法。今后,我市软件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出口报关即可享受出口退(免)税。

  据市外经贸局机电处负责人介绍,由于软件产品的特殊性,海关等部门很难对其技术水平和真实价值给予准确评估,目前我市大多数软件企业都直接通过网络方式向国外客户进行产品交付,致使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市国税局三部门积极协商,制订了“规范软件出口登记工作程序”,明确软件出口登记、报关、退(免)税等相关工作流程。

  根据该工作程序,软件出口企业首先要到商务部网站“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然后在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局分别办理出口备案手续和出口登记,取得《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正本,藉此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开具出口发票。在完成上述登记手续之后,出口企业就可在海关办理物质介质(软件光盘)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等单证,税务部门就可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据悉,宁波海关将于近期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支持宁波软件企业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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